步驟一:申辦人持上述辦理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登記;
步驟二:公安派出所民警或協勤人員根據申辦人提供本人信息,填報《暫住人口登記表》并錄入計算機;
步驟三:市公安局將根據上傳的信息數據內容統一轉換到指定的證件制作廠家來完成居住證的制作;
步驟四: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居住證發給申辦人。